新規(guī)來了:高空拋物,最高可判死刑!哪些習慣要改變?
定了!故意高空拋物最高將按故意殺人罪論處!
很長一段時間,高空拋物傷人事件頻頻發(fā)生,“高空拋物”成為人們關(guān)注的焦點。甚至人們走在路上,都會心驚膽戰(zhàn),就怕“飛來橫禍”!
前不久,最高人民法院印發(fā)《關(guān)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、墜物案件的意見》,這個意見中,就有這么一條很嚴厲的規(guī)定。
要是換種說法,那就是故意高空拋物,最高可判死刑!
高空拋物,在以往,常常會被認為是種不文明行為,但現(xiàn)在不但入了罪,而且罪名相當重,懲罰相當嚴厲,該怎么看?這會對我們生活帶來什么影響?已閱君今天要來聊聊。
誰也沒想到的“禍從天降”
今年6月,對深圳一位小朋友小宇(化名)來說,原本是很正常的一天:早上起床,吃早飯,然后去幼兒園。媽媽就在他身邊,他只需要乖乖地牽著手就可以。
但沒想到,在經(jīng)過一家水果店時,慘禍發(fā)生了。
在店門口,一塊碩大的玻璃窗忽然從天而降。小宇被砸倒,身邊是他媽媽,親眼看到了這一切。
小宇被砸中了腦部,傷得很重,進了ICU。
就算帶著不可逆的腦損傷,就算將來生活不能自理,家人們?nèi)匀蝗找故睾,他們只有一個愿望:希望小宇能活下來。
然而,3天后,小宇還是永遠地離開了。
當天清晨,在醫(yī)院內(nèi),小宇媽媽哭得撕心裂肺,幾度昏厥。這種喪子之痛,真的難以承受。
這是人禍,因為就在事發(fā)前一個月,這個小區(qū)已經(jīng)發(fā)生過一次高空墜物事件,但因為沒造成傷亡,就沒引起足夠的重視。

幾天之后,在南京。
一名10歲的女童,跟著外婆,在路上行走,空中又掉下東西,砸中她腦部。
女孩受傷嚴重,萬幸的是,經(jīng)過搶救,脫離了生命危險。
但在這過程中,女孩的家人受到了巨大的驚嚇。
從高樓上扔?xùn)|西的,是個8歲的男孩。
這座高樓下,有個露天垃圾丟放地,當?shù)鼐用耩B(yǎng)成了隨手就朝窗外扔垃圾的習慣,這個男孩也學會了……
城市化進程越來越快,人們住的樓越來越高,但很多人的意識,卻還停留在住平房或者住矮樓的時代。隨著生活環(huán)境的變化,以往的不文明行為,成了呼呼生風,叫人不寒而栗的飛來橫禍。
深惡痛絕,需要司法介入
高樓拋物和高樓墜物,造成了一幕幕慘劇,讓人扼腕痛惜。
但這種慘劇,卻在不斷上演。
有三個原因:
第一個原因是“懶”。明明可以裝在垃圾桶子或垃圾袋中,順手帶下去的東西,卻偏要偷這個小懶,隨手拋出窗外。
第二個原因是“思想麻痹”。前天扔過東西,沒砸到人;昨天扔過東西,沒砸到人;今天再扔一次,應(yīng)該不會砸到人吧?
第三個原因是“僥幸心理”,這就比較惡劣了:把東西扔出窗外,只要一揚手,連頭都不用露,一秒鐘都不要,就算砸到人,也可以賴掉!
這三種“病”,甚至會傳染到整個小區(qū)。

▍寫滿簽名的相關(guān)橫幅,值得注意的是:拍攝時間在2009年。
因此也有了看似奇怪,卻相當無奈的防衛(wèi)手段。
像福州一個小區(qū),經(jīng)常會有住戶隨手丟垃圾,物業(yè)多次勸阻高空拋物的居民,卻依然無效,甚至物業(yè)主任都被砸中過,百般無奈下,物業(yè)只能在樓下裝上監(jiān)控,以便取證。
杭州有個小區(qū)內(nèi),也有這么奇特的“一景”:小區(qū)共有47棟樓為防高空拋物,每棟樓下都裝了個攝像頭,直沖朝天,對準樓上,24小時實時拍攝。

▍杭州某小區(qū)的“沖天”攝像頭
當情況到了這種地步,就不僅僅是文明問題、素質(zhì)問題,而是法律問題了,就需要司法介入了。
所以,長久一段時間,一直有相關(guān)法律人士呼吁:高空拋物者,除了要承擔民事責任外,嚴重者還應(yīng)追究其刑事責任,可能的罪名包括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、故意傷害罪、故意殺人罪等。
新規(guī)來了,哪些事該注意?
那么,這個意見將會怎么影響我們的生活?
第一個,也可能影響最大的,那就是哪怕沒造成傷亡,僅僅高空拋物,也可能要坐牢。
因為這個意見中,有這么一條: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,尚未造成嚴重后果,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規(guī)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處罰。
刑期多長?3年以上10年以下!
“手癢”的人要注意了!你剛從高樓上拋下東西,說不定沒隔多久,警察就上門來找你了。
第二個影響,則是思想觀念要改變。
因為直到現(xiàn)在,還有人這么認為:東西拋下,傷了人,賠一下錢,問題就解決了。
真是這樣嗎?錯!
因為這條意見規(guī)定:故意從高空拋棄物品,致人重傷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(chǎn)遭受重大損失的,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這條規(guī)定了什么樣的刑罰?
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無期徒刑或者死刑!
還有這一條,也特別值得注意!這些情形,將會被從重處罰,還一般不得適用緩刑。

哪些情形?已閱君一條一條講:
第一、多次實施。
意思就是:高空拋物,要是被監(jiān)控多次拍到或者別人可以證明他確實干過,就可能要坐牢。
第二、經(jīng)勸阻仍繼續(xù)實施的。
遇到物業(yè)來勸阻,千萬不要這么想:他們是拿我們業(yè)主錢的,沒事!遇到鄰居來勸阻,千萬不要覺得他們是多管閑事!
第三、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后又實施的。
這不用多解釋了。
第四、人員密集場所實施的。
人越多,危險性越大,所受的處罰也會更嚴厲。
這個意見中其他的規(guī)定,和現(xiàn)在大家已經(jīng)熟知的差不多,比如說過失導(dǎo)致物品從高空墜落,致人死亡、重傷,會被依照過失致人死亡罪、過失致人重傷罪定罪處罰。
已閱君這里就不多說了。
這個意見所傳遞出來的信息,要是歸納起來,就是一句話:為了自己,為了別人的安全,千萬、千萬不要高空拋物,否則后果自負!
到這里,已閱君本來差不多聊完了,再多說昨天發(fā)生的事吧。
東陽市有個紫荊莊園小區(qū),這個小區(qū)的H區(qū)出事了:有個4歲的小朋友,前天下午被媽媽從學校接回家途中,被一個金屬三角閥砸中了頭!

▍東陽這位被砸中的孩子
從22樓掉落,差不多70米的高度!
孩子頭破血流,經(jīng)過5個多小時的手術(shù),孩子出了手術(shù)室,但仍舊沒脫離生命危險!危險期大約會持續(xù)一個星期!
希望這孩子快點好起來!同時更希望,以后不要再有高空拋物,不要再有禍從天降!
附圖:高空拋物,殺傷力有多大?
